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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綜合分析評價與考核

基本介紹

在水環境總體狀況調查、水環境水質預測預報、水環境容量分析評價基礎上,通過綜合統計水環境質量情況、水環境質量指數和污染超標指數等,分析評價水質變化趨勢,評價水環境質量變化趨勢,并且進行變化趨勢解析,利用圖表的形式分析趨勢走向,使監測數據、預測數據、容量數據能真實地反映出環境現狀與變化趨勢以及污染源排放的現狀和變化趨勢,進而輔助管理決策。


主要模塊

水質指標目標分析:通過水質指標目標值計算、水質指標目標值管理、水質目標模型核算,采用適合下墊面條件的流域二三維水動力模型進行水動力水質模擬來計算各類污染負荷,科學的統計分析區域水質目標制定的科學性及合理性,實現重點河流總體目標綜合分析。

流域環境容量分析:支持用戶指定流域的規劃目標水質標準下污染物的濃度限值(標準物質包括溶解氧、BOD、氨氮、磷和重金屬),系統能夠采用模型初步計算該水域可容納的最大污染物的量,并在后臺調用現有的排放源的位置信息,采用線性規劃方法將污染物分配至各個排放源,利用水環境模型核算線性規劃排放后流域的水質,最終確定各個排放源的最大排污量。提供每個污染源可排放的最大污染物排放量,及占總排放量的比例。

水質斷面(點位)水質評價:評價結果可選擇表格或圖形的方式顯示,評價成果圖應包括單項水質項目水質類別圖和水質站水質類別圖。

排污口達標評價:評價結果可選擇表格或圖形的方式顯示,評價成果圖包括單項水質項目水質類別圖和水質站水質類別圖。

水功能區達標評價:可選擇表格或圖形的方式顯示,評價結果圖應參照《地表水資源質量評價技術規程》有關要求。

富營養化評價:評價結果選擇表格或圖形的方式顯示。

河流水質目標考核:能夠實現河流及其支流的四類水體(即地表水、飲用水、黑臭水、地下水)水環境質量目標的考核;對上級考核任務進度的掌控;以及對下級目標責任任務的考核。支持對區域河流水環境質量進行考核分析,水質改善目標完成情況管理、污染防治任務完成情況管理、考核指標智能分析、考核結果發布公示等。

“水十條”防治工作責任管理:實現對省、市級部門的重點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任務目標和任務進展進行整理、羅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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